广州市户外公益广告设置实施方案发布,规定范围内禁设户外广告
《广州市户外公益广告设置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正式出炉,对户外广告设置提出细致的选点原则、设置规范要求,实施期限为2022年至2025年。
这一《方案》这对我们广告行业有和影响呢?
《方案》提出,在国家机关、学校、医院、住宅、名胜风景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纪念性建筑的建设控制地带内;妨碍无障碍设施使用、妨碍居民正常生活、损害城市容貌或建(构)筑物形象等情况,均不得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
在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城市出入口、绿地和广场范围内符合城市景观的公益性户外广告设施,则允许设置。
也就是说,《方案》实施之后,我们常用的户外广告----灯箱、字牌、旗帜等广告物料的设立就有了相应的准则,也必须按照要求规范使用户外广告。
此外,《方案》与《广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20—2025年)》和《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规范(修正版)》对户外广告设置的要求相衔接,要求附着于建筑物的户外广告和招牌照明,必须与建筑照明统一,做到主次分明、整体协调;照明设置不得妨碍交通安全和居民正常生活。
《方案》对户外公益广告的选点也进行了详细规划。全市户外公益广告采用“以景塑形,三个一体化”设计手法,让户外广告与绿地景观一体化、与广场景观一体化、与建筑景观一体化,展示本土城市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