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广告“自动传送”正在消失
作者/ IT时报见习记者 孙永会
编辑/ 郝俊慧 孙妍
“‘灵异事件’终于消失了。”近日,网友青青发现,一直困扰自己的“摇一摇”手机开屏广告似乎消停了许多,一些开屏广告页面上,则多了一个手机摇晃的图标,这意味着,只有当她摇晃手机且超过一定幅度后才会跳转至广告,而不再是莫名其妙“被”看广告。
不久前,有媒体曝出,苹果公司要求国内多家头部App移除陀螺仪权限,禁止“摇一摇”跳转广告,尽管各家公司均表示未收到通知,但从《IT时报》记者近几日调查来看,正如青青所言,无论苹果还是安卓手机,虽然“摇一摇广告”还存在,但已普遍合规化,需要倾斜到一定角度才会跳转。
不过,有消费者担心,避过“风头”之后,“灵异版”摇一摇广告是否会卷土重来。对此专家认为,国内手机厂商应在落地相关规范准则前提下,设计更优秀的广告互动方案。
01 开屏广告的“自动传送门”?
不久前“双十一”期间,从事软件开发的程序员龙文(化名)进入常用软件时,常常要做一个无奈之举——保持手机平稳不动,以避免不经意间跳转至某电商平台。
手机微微一晃便进入广告,是多数人的共同经历,有网友吐槽,“不小心摇了,跳淘宝的速度比我自己打开它的速度都快。”龙文告诉《IT时报》记者,App开发者会监测用户手机的晃动程度,以此实现跳转广告页面的目的,从而增加点击量和导流量,其核心便是此次网传苹果要求关闭的陀螺仪权限。
“摇一摇广告”并非新鲜事。自2021年起,这种无须点击,只需晃动手机便能跳转广告的方式成为开屏广告的主流模式。但此类广告往往因标示不清,甚至没有标示,几乎实现了百分百的跳转率,而且因为大多品牌(包括苹果)陀螺仪默认开放给开发者,且无法关闭,导致消费者几乎对此毫无选择,成为没有任何点击动作却被迫看广告的“灵异事件”。
江苏省消保委一项“对于‘摇一摇’跳转广告,你怎么看”的投票调查显示,95%的投票者明确表示对“摇一摇”这种开屏广告的态度是“厌恶”;94%的投票者认为此功能侵犯了自己的权益。
2022年12月,中国信通院、电信终端产业协会联合部分头部手机厂商和互联网企业制定了“摇一摇”开屏信息弹窗跳转的相关标准,提出“摇一摇”动作的设备加速度应不小于15m/s2,转动角度不小于35°,操作时间不少于3s,确保用户在走路、乘车、拾起放下移动智能终端等日常生活中,非用户主动触发跳转的情况下,不会出现误导、强迫跳转。
今年2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提升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能力的通知》亦提出,不得频繁弹窗干扰用户正常使用,或利用高灵敏度“摇一摇”等易造成误触发的方式诱导用户操作。
然而,从实际情况来看,至少到今年双十一期间,严格遵守两份规范的App并不多。
02 “畸形”的互联网广告产业链
通常情况,此类广告形态共有广告主、广告投放平台联盟、搭载广告的App和用户四个角色,广告主即出钱在广告联盟上做广告的一方,广告联盟则发挥“中介”的作用,将广告分配到各大会员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