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通市通州区消防救援大队广告宣传制作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及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南通市通州区消防救援大队广告宣传制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根据采购人的委托,分批次完成广告制作,具体项目需求说明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履行期限满1年或者合同总额(30万元)任一项先达到,本期合同终止]。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服务满意且合同金额不变的情况下有权决定是否续签合同,续签合同服务期为1年,最多可续签两次,续签合同手续按采购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15日 至 2026年05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及方式
方式:凡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自本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22日,每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整,下午13:30—17:30整(节假日除外)按照磋商公告下附件《申请函》(格式见本项目公告附件)并加盖公章,发彩色扫描件至邮箱(1154849568@qq.com)中,并致电采购代理确认邮件送达,确认是否参与本次投标的相关事宜。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石莉珍,联系电话:15190903694。 注:未按上述要求进行获取及支付磋商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胜利路168号5号楼二楼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5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胜利路168号5号楼二楼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免收。
2.履约保证金:免收。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他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通市通州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南通市通州区文盛路199号
联系方式:徐先生19555022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8号中银惠龙大厦1幢1808室
联系方式:石莉珍15190903694、0512-855551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莉珍
电 话: 151909036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