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送达用人单位名称:东莞市昕冠龙薄膜开关有限公司,住所/经营场所:东莞市大岭山镇颜屋村连颜街54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3039458107。
法定代表人:金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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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中心于2022年10月24日作出了《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东社保中心催告字〔2022〕第00030号)(详见附件)。 主要内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我中心催告你单位自收到《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款项共计人民币肆万陆仟零陆拾玖元贰角整(¥46069.20元),划入账户名称: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划入银行:广发行城中支行,划入账号:106004516010002391,并将偿还情况和相关证明书面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稽核科。因我中心无法采取其他方式将《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送达你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东社保中心催告字〔2022〕第00030号)
地址:东莞市东城大道168号社保大楼 邮编:523129
联系人:李庆丰 电话:0769-22489990
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2年11月3日
公告时间:2022年11月3日至2022年12月2日,公告地点: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栏和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社保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