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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宿州市:广告违法无意识 普法纠改有温度

   2023-08-10 中国质量新闻网410
导读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吸引消费者,很多经营主体会在经营场所的门头、外墙等张贴广告。一句好的广告语往往能够提高消费者兴趣度,激发消费者购买欲望,促进产品销售。但也有些广告语由于经营主体缺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吸引消费者,很多经营主体会在经营场所的门头、外墙等张贴广告。一句好的广告语往往能够提高消费者兴趣度,激发消费者购买欲望,促进产品销售。但也有些广告语由于经营主体缺少广告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涉嫌违法。近期,安徽省宿州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市场检查中发现几家经营主体张贴的广告涉嫌违法。


某某超市外墙贴有“某某超市 便民购物最方便”的广告语。该广告涉嫌违反《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该超市负责人表示不懂《广告法》,从网上搜的广告语,就制作张贴上墙了。


某某超市外墙贴有“某某全国销量第一”的广告语。该超市提供了某机构的销量统计证明。该广告涉嫌违反《广告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该超市负责人也表示不懂《广告法》,以为只要是真实的就可以使用。


某某公司外墙贴有“CCTV央视上榜企业”的广告语。该公司表示已与广告公司签订协议,准备在央视做广告。央视曾经发文称从未颁发“央视上榜品牌”等称号。该广告涉嫌违反《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


针对上述广告,执法人员在检查现场向其普及了《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执法人员耐心细致的讲解,各负责人当场表示立即整改,并表示以后多学习广告相关法律法规。


在此也提醒广大经营主体在发布广告前认真审核广告内容,要对广告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违反《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让广告真正起到推广形象、拉动消费的作用。(来源:安徽省宿州市市场监管局)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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