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不知道吃什么”“周末聚会选哪里”“本地美食都有啥”,遇到这些问题时,人们通常会刷刷短视频,看看各类达人、博主的推荐,不少消费者在快手、抖音等平台刷短视频时,也经常会被网红达人、美食博主拍摄的各种推荐“种草”,许多商家通过探店视频成功引流。但是,“探店”需守法,标注不能少。
近日,辽阳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办结了2起达人探店的违法案件。辽阳市2家传媒中心在其抖音账户发布探店视频,探店视频下方附加店内套餐购买链接,两家传媒中心均收取了广告费却未对发布的探店视频标明“广告”,该行为违反《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款:“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广告’”的规定。根据《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辽阳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已责令相关传媒中心整改,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