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界

微信扫一扫

微信小程序
天下好货一手掌握

扫一扫关注

扫一扫微信关注
天下好货一手掌握

关于规范2023年“国庆”“中秋”双节期间市场价格、广告宣传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2023-10-09 中秋国庆33820
导读

中秋、国庆假期将至,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良好的广告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消费环境,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一、严格遵守《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


 


 


中秋、国庆假期将至,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良好的广告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消费环境,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加强价格自律,自觉纠正价格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开展广告宣传活动。


二、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党旗、党徽,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以及国庆庆祝活动标识进行广告宣传;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禁止借主题教育、党和国家重大活动、领导人讲话、名义、形象等进行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不得以不真实的营销噱头发布虚假旅游广告,如“免费旅游”“零团费购物游”等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三、各月饼、茶叶、高端酒水等销售经营者要自觉规范价格和商业宣传行为,切实做到“一品一签”“一货一签”,不得对商品产地、规格、等级、含量、制作成分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四、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做到公示的价格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价格变动时应及时调整,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五、各餐饮、住宿、旅游、交通、泊车等行业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价格政策规定,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商品(服务)价格。


六、本提醒告诫函发出后,视为已依法履行告诫程序。经营者应按照本提醒告诫要求,规范自身经营行为,自觉维护市场价格、广告秩序。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拨打12345市民热线投诉举报。


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小编)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评论 0
0相关评论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guanggaoj.com/news/show-3557.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1737800832@qq.com。
 

重庆新长图广告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渝ICP备19008989号-3公网安备渝公网安备500105025042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