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1日起,由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已经正式实施。
从《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到《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变化的不仅是名字,还有更加健全、完善的规章制度。
▲ 图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总体来说,《办法》进一步限制了一些“套路深”的广告玩法,尤其对问题日益严重的种草营销泛滥、直播带货乱象等进行了明确监管。
这对消费者来说是好事,但对平台和商家来说,需要做的是调整广告发布策略,以免触碰红线。
作为互联网行业的自媒体人,今天我帮大家画一下重点。
带购物链接的种草内容,
应标明“广告”字样
种草,本来是网友之间分享好物、避免踩坑的互联网创举,却随着日益商业化滋生了很多问题。
一位美妆博主对某品牌产品赞不绝口,很可能自己从来没使用过,只是按照品牌给的文案带货;看一位博主的美食分享津津有味,突然出现的品牌植入实在像吃了一只苍蝇……
这就是被网友诟病的虚假种草、隐形种草。
当然,不能排除有的网友是真心实意的推荐好物,而不是“恰饭”。
如何区分?
《办法》第九条,以是否带有购物链接作为判断依据。
▲ 图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如此,网上冲浪时,一旦看到带着“广告”标识的内容,网友可以直接划过,或者多长个心眼,警惕种草内容的真实性。
不过,在实操中,也存在一定的模糊地带。
比如,为了规避风险,一些平台博主通常将购物链接放在评论区,这是否包含在需要加“广告”字样的范畴,《办法》并未提及。
比如,如果平台的“广告”字样很隐蔽,不易被消费者察觉,种草营销泛滥的现象仍无法遏制。
为了响应《办法》,目前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关于微信公众号营销内容合规规范的通知》,小红书、抖音等平台是否会政策收紧,还未可知。